赵家河河堤及肖家坝道路护坡建设项目,计划工期120日历天,招标方式为邀请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旅游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有限公司。本项目于2025年12月03日完成本项目的评标工作,现将第一、二、三名中标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3日,公示如下: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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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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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河河堤及肖家坝道路护坡建设项目一标段 |
******有限公司 |
******.23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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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57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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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72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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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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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河河堤及肖家坝道路护坡建设项目二标段 |
******有限公司 |
954996.85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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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953497.00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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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 |
955601.89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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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单位名称 |
预期中标价格(元) |
中标候选人排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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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家河河堤及肖家坝道路护坡建设项目三标段 |
******有限公司 |
223811.50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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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222966.82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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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224630.24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2.未通过的投标人:无
3.开标环节被否决的投标人:无
以上结果接受社会监督,本次招标活动的投标人或与本次招标活动有关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持有异议的,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5天内以书面形式向监督单位提出。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和有效联系方式,说明与本次招标活动的利害关系、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投诉不予受理。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投诉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投诉信函的日期以收到之日邮戳为准。投诉信函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认真处理。公告期满无异议,上述公告第一中标候选人将成为正式中标人。
监督部门:******旅游局 监督电话:******
招 标 人:******旅游局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