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规定,现就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三艘公务船检验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有意向的公司(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京市长江河道管理处三艘公务船检验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6.3万元?(最高限价),超过项目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
采购需求:1、三艘公务船需要进行坞内检验,分别是水政趸船3号(换证检验、船底外部检查,到期时间3.19)、南京测量6(换证检验,到期时间3.31)、南京水政6(年度及船底外部检查,到期时间10.8)。经与船检部门沟通协调,水政趸船3号,进行水下探摸和相关检测代替坞内检验(即水下探摸检验);机动船南京测量6、南京水政6需要进坞(或者上坡、吊装)现场检验,因南京测量6航速慢、跑不远等实际情况,优先考虑在南京进坞(或者上坡、吊装)进行现场检验,外地需要拖带,拖带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2、中标供应商提供的水检数据、作业场地、出厂报告等,需得到船检部门认可;并配合我方取得船检证书。
3、进入检验场地后至检验完成全过程安全工作由中标供应商全权负责。
4、相关船舶资料及情况,可向我方咨询、获取;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前需充分了解掌握我方需求,以免出现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因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3月4日10点(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
联系人及电话:艾工、025-******
方式: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报价函(附详细报价组成,需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盖公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书(盖公章)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并盖公章);
3、营业执照(复印件并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四、评审
时间:2025年3月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0号长江航运中心A座
方式:最低价中标法。是指在全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