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的委托,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采购2025年度黄埔区流浪救助管理服务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2025年度黄埔区流浪救助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GDZGJL-CGZB-******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000.00元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3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
1-1 |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 | 2025年度黄埔区流浪救助管理服务项目 | 1.0000(项) | 详见第二章 | 否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二个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服务期为准)。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度黄埔区流浪救助管理服务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原因及情形: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划分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函》。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不允许分包、转包。提供《投标函》。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2025年02月14日至2025年02月23日
获取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
四.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楼东侧会议室)
开启时间:2025年02月24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6楼东侧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有限公司(******/)、******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招标投标”板块上(******/)发布。
六.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909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揽月路101号保利中科广场A座7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采购人:广州市黄埔区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