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有限公司民鑫建筑废料再生利用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民鑫建筑废料再生利用项目
******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专家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9日-2024年4月26日(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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