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水市徐家河防洪公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长岭段、关庙段、城郊段)监理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2025-03-28 11:06|******有限公司|项目监管地:广水市|阅读次数:一、项目基本情况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61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水市徐家河防洪公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长岭段、关庙段、城郊段)监理
3、首次公告日期:2025-01-07
4、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更正信息
1、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2、更正内容:
******有限公司参加“广水市徐家河防洪公路路面提升工程项目(长岭段、关庙段、城郊段)监************************财政******财政局受理该******有限公司对该采购项目投诉事项成立。1.针对“磋商小组未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及磋商文件要求,与单一供应商分别磋商,程序错误”的认定经调查,磋商小组未与单一供应商分别磋商,违反《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九条关于“平等磋商机会”的规定,此项投诉成立。2.针对“磋商文件“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监督”的评审因素与技术服务要求不匹配,评分说明存在歧义,影响评审公正性”的认定。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质量控制”与“安全生产监督”内容重复,属编制错误,导致评审依据不明确,此项投诉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作出如下决定:(一)项目废标。因评审程序违法及文件缺陷影响采购公正,本项目作废标处理。(二)责令整改重新招标。采购人须重新编制磋商文件,修正评审因素与技术服务要求的对应关系,消除歧义;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法组织重新招标,并加强文件合规性审查。
3、更正日期:2025-03-28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广水市长岭镇新街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广安路2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先生
电 话:******